電信通關于開展整治分銷商低價銷售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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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3-4-2 8:5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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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廣大代理商注意,以下是電信通最新公告。望大家配合,不要違反規定 尊敬的合作伙伴,您好!
為了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良性競爭,規范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切實保護廣大分銷商的實際利益不受損害,從2013年03月27日開始,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將聯合有責任心及優秀的分銷商一起開展整治市場低價銷售北京電信通產品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針對淘寶、獨立分銷平臺及拍拍等電子商務平臺,各大搜索引擎、論壇低價宣傳與銷售北京電信通產品的行為進行監查,一經發現并核實低價銷售行為屬實(含其二級及以上級別分銷商行為),我們將嚴格按照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產品低價銷售處罰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敬請各分銷合作伙伴予以重視。
低價銷售的定義:
針對發展二級及以上級別分銷商的渠道行為:
根據《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的產品配置與價格表》上的產品配置及價格要求,
所有級別分銷商使用北京電信通品牌或產品名義進行發展下級分銷商時,所有除域名外產
品的分銷渠道價格必須與《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的產品配置與價格表》上的相關級
別一致,否則將視為發展渠道的低價銷售行為;以自主品牌或自有產品發展不受此限制。
針對終端用戶銷售的直銷行為:
根據《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的產品配置與價格表》上的產品配置及價格要求,
所有級別分銷商使用北京電信通品牌或產品名義進行面向直接用戶(終端用戶)銷售時,
所有除域名外產品的終端標價及成交價均不得低于《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的產品配
置與價格表》上普通會員價格6折進行銷售,否則將視為低價銷售行為;以自主品牌或自有
產品銷售不受此限制。
使用電信通品牌或產品名義定義: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北京電信通、電信通、鵬博士、鵬博士電信通等品牌、代理以及分銷商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網站策劃及銷售產品的形式;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您(網站/公司)是北京電信通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低價銷售處罰規定:
一經查實分銷商屬于低價銷售行為,將對其進行如下處理:
第一次警告并處罰款200元(將直接在其分銷賬戶中進行凍結),并暫停其新開業務權限1周,直接記錄在違規低價銷售分銷商名錄,此種情況將視其在接下來三個月內的情況表現, 如不再出現將給予退還。
第二次直接罰款2000元(將直接在其分銷賬戶中進行扣款),相應分銷商級別進行下調一級,并暫停其新開業務權限2周,直接記錄在嚴重違規低價銷售分銷商名錄,此種情況罰款將永久不給予退還。
第三次及以上屬于存在僥幸心理,屢教不改的分銷商,將直接關閉合作賬號,并取消其分銷商合作資格(賬號的余款不予退回,其所有客戶將歸北京電信通所有),直接記錄在分銷商合作黑名單名錄,永久不與其進行合作。
以上違規次數考核將采取年直接累加進行處理,即在一年內違規次數進行累加計算。
監查產品:北京電信通所有云虛擬主機、云主機、行業建站、郵箱等除域名外產品
監查范圍:北京電信通所有級別分銷商
監查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淘寶、拍拍、各大搜索引擎、論壇
即日起請所有分銷合作伙伴收到通知后,立即檢查自己的分銷平臺和淘寶等網站,屬于違規低價銷售情況的分銷商請及時進行相關產品價格修改。2013年03月29日10時起,我們歡迎所有合作伙伴對違規者進行舉報。一經核實,我們將按低價銷售處罰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如涉及到了罰款及舉報者為了留有證據在低價分銷商處購買了低價產品,則所購產品金額將以返點形式獎勵給舉報者,低價產品亦將獎勵給舉報者。
舉報要求:
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有低價銷售產品行為,舉證材料包含對方的具體信息(截圖、淘寶平臺、分銷商平臺,分銷商賬號、聊天記錄、購買記錄,購買業務信息如:IP地址、FTP賬號、域名等),能明確被舉報者的身份。
舉報方式:
聯系您的分銷銷售、售后專員或直接發舉報郵件至jubao@yunhosting.com舉報信箱。
以上低價宣傳及銷售行為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電信通云計算業務中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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